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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時,治療師報告一段個案說的話:「個案遭受先生言語與肢體暴力多年,曾想過要離開他。但是為了讓孩子成長過程中有爸爸,還是隱忍下來。而且,離開先生她也無法自己獨立生活」。接下來督導問治療師,「你從這段話作出什麼推論?」治療師想了想,又重述一次個案說的話,並未提出任何假設。督導再詢問治療師,「你對個案的話有什麼想法或感覺呢?」治療師回答,「個案為了孩子只好繼續忍受先生的暴力對待」。治療師摘述個案的話,仍然沒有表達出自己的想法與感受。

治療師應該是一個主動的訊息處理者,根據個案的口語與非口語訊息形成假設;再由多項假設形成個案概念化,亦即治療師依其知識架構形成對個案人格、認知、情緒、行為的了解,而這些了解可以解釋個案何以陷入目前的困境。由前段案例來看,個案的陳述表達了她所感知到的困境,但其中值得再思索的問題很多,像是個案怎麼陷入此一困境?承受多年暴力對個案的身心狀況造成那些影響?怎麼覺得一個暴力的爸爸比缺席的爸爸對孩子更好?個案何以認為她的能力不足以養家活口?也許是長期受暴經驗使得個案自我貶抑,低估自己重生的能力。由個案眼中的困境還有諸多面向值得探索,增加對這些面向的了解有助於深入了解個案的內心世界,進而找到適當的切入點去幫助她。

如果治療師所做的只是把個案自述的故事原原本本的搬到督導面前,等著聽督導對個案的分析,以及治療建議。然後再把督導的建議搬進治療室逐項執行,治療師似乎只是督導者的助理,失去治療師的角色與功能。

治療師不思索個案訊息所隱含的意義很容易使他陷入和個案同樣的困境,認為這些問題是無法改變的,然後治療的雙方都感到無能為力。治療師的確需要進入個案的世界去了解他,但是同時也要跳開個案受限的框架,看到個案的視角受到那些限制,進而協助個案看到並走出她的框架。

其實,在治療師接受訓練的過程中,早該獲得「必須將訊息形成推論」的概念,為什麼做不出來呢?大概是因為知識與應用的斷裂以及害怕面對自己的限制兩大問題。

  •   第一、知識與應用的斷裂:有了知識不會應用,實作時不會提取相關知識。實作時遇到任何問題,起碼先想想自己學過什麼和當下情境有關的知識,嘗試去整合應用。當然不會運用知識也跟沒有真的弄懂有關,例如在書本上學到「人際界限模糊」,只學到專有名詞,卻不知此現象如何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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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害怕面對自己的限制:治療師擔心被督導者或同儕認為自己做得不好(例如形成錯誤推論),於是不敢表達自己,如同焦慮恐懼的感覺引發逃避行為。問題是,督導的目的之一是協助治療師整理他的知識架構(註),如果不展現出來,就失去協助治療師成長的機會,難以發展出適當的治療能力。如果治療師願意承受焦慮,勇於開放自己,有助於覺察自己的知識架構,予以修正補強,不只提昇專業能力,也將感受到成長的喜悅。

 

註:相關問題請見新手治療師常見問題(八):知識架構混亂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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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君瑜臨床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